法治故事汇(261)
一男子在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冰面遛狗时不慎落水溺亡,其家属将北京市水务局、丰台区水务局、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2万元。经审理,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家属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判决是否合理?情感、理智和法律之间的关系该如何处理?欢迎收听本期法治故事汇《冰面遛狗溺亡,谁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