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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故事汇(62)
2007年9月6日,上海市崇明县某派出所接到报案:船务公司员工何小杰在医院治疗期间离奇失踪。此后,何小杰一直音讯全无。2013年10月,何家四兄妹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船务公司、船厂承担50%的赔偿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46万余元。欢迎收听本期法治故事汇《离奇失踪者的死亡赔偿金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