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汇(344)

      私人名下的豪车共享租车时发生车祸,保险公司以车辆使用性质发生改变为由拒绝理赔。日前,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私家车共享出租引发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认定该类情形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