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汇(293)

商家将价值数万元的空气能热水器标价1元,自导自演进行刷单销售。不料,遇到买家“薅羊毛”,接连购买了20台,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刷单党”遇上“羊毛党”的案件。法院认为,买家的购买行为善意无过失,则该买卖合同成立;买家明知或应知商家在刷单而“薅羊毛”,则该买卖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