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318)

厂址搬迁带来通勤难题,企业一开始提供班车,后又决定取消班车改为支付交通补贴,员工不满提出离职后诉至法院,认为此举“降低劳动条件,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公司支付其3万余元。那么,因单位取消班车而离职,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本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游进国、艾家静法官以案说法,对因企业取消班车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予以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