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297)
李某与某公司合作经营原煤,经协商,由原告出资“购煤款”汇入该公司账户,由该公司支付每吨原煤利润15元给李某。期间,因该公司暂时不具备支付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李某同意将该款借给该公司使用。款期限届满后,因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均不履行还款义务,遂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天,云南昆明盘龙法院的法官就告诉广大网友何为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