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257)
  共同饮酒是一种典型的情谊行为,由于情谊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具有善意性、无偿性与利他性,故对于此类行为法律无介入必要性,多是由道德风俗加以调整或约束。但是情谊行为是一个动态、开放的概念,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民事法律事实而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今天,北京法院的王峰民法官就来和大家聊聊共同饮酒组织者应当尽到哪些注意义务?